历史上的于振甲真有《天下长河》中演得那么 坏 吗
看过电视剧《天下长河》的人,对于振甲这个人肯定印象深刻,他清廉正直、爱民如子,但又迂腐刻板、顽固不化,给靳辅、陈潢治河带来了很多麻烦,很多观众都被他气得要死,那么历史上真实的于振甲又是什么样的呢。
于振甲,原名于成龙,字振甲,号如山,辽东盖州人,属汉军镶红旗。出生于1638年(明崇祯十一年,清崇德三年),生父于国安,生母康氏。
熟悉历史的人都知道,康熙时期有两个于成龙,称为“大小于成龙”。“小于成龙”就是这位于振甲,比大于成龙小21岁。
“大于成龙”是康熙朝有名的“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于北溟,山西吕梁人。历任广西罗城知县、四川合州知州、湖广黄州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为官期间,三次被举“卓异”,深得百姓爱戴。
康熙称赞其为“清官第一”,擢升直隶巡抚,不久又升任两江总督(江南江西总督),康熙二十三年(1684)病逝任上,康熙赐谥号“清端”,还破例为其亲自撰写了碑文。
2017年央视开年大剧《一代廉吏于成龙》讲述的就是他的故事。
于振甲比靳辅小5岁,比陈潢小1岁,三人年龄相仿,人生经历却大不相同。
于振甲出生在辽东盖州,出生不久就随家族徙居广宁(今辽宁北镇市),9岁入私塾,11岁时举家从龙入关,移居北京通州张家湾,13岁时移居延庆州,15岁时与李氏成婚,16岁时移居直隶固安南房上村,并在此定居下来。
少年时期这段颠沛流离、四处漂泊的经历让于振甲深刻体会到了底层百姓生活的艰辛,同时也造就了他体恤民生、关爱百姓的品格。
按照当时规定,八旗子弟是不必参加科举考试的,于振甲16岁时开始学习满文,20岁入国子监读书,23岁时授了一个吏部笔帖式的小官,一做就是7年。
伯父于得水屡有战功却一直没有子嗣,按当时习俗,于振甲被过继给了于得水做养子。因养父于得水的功荫,康熙七年(1668)四月,30岁的于振甲被授乐亭县令,开始了他长达33年历经数次沉浮的宦海生涯。
于振甲上任乐亭知县两个月,全县发生水灾,百姓房屋田地损毁严重,于振甲建议免除赋税、放赈救民,被顶头上司永平府知府驳回。
耿直的于振甲不惧获罪,直接写报告将灾情上报到省里,当时的直隶巡抚甘文焜得知后,亲自下来勘察,确认情况属实后,将灾情奏报给了朝廷。康熙命令户部主事带着八千余两银子下来赈灾,并免除所有受灾地区当年田赋的十分之三,灾情严重的百姓赋税全民。
经此一事,于振甲也得到上司赏识,当年十一月,被举荐为滦州知州。
康熙八年(1669),于振甲因罪囚脱逃被降级调用,乐亭百姓得知消息后都纷纷希望他能回来复任。
先是百姓顾明亮等人去北京景山上书请愿,被吏部官员驳回,顾明亮等人还被发配到尚阳堡。后来百姓王尔正等人奋不顾身,趁康熙巡幸北京琉璃河之机,再次拦御驾请愿,康熙命吏部办理,结果吏部讨论之后还是不准,又将王尔正等人发配到尚阳堡。
事后康熙皇帝对乐亭百姓甘冒被流放的危险,一再进京请愿这事觉得奇怪,于是派直隶巡抚金世德下去核实情况,金世德经过调查后列举了于振甲在乐亭时的十七条善政,康熙认为民心难违,于是下旨于振甲重新出任乐亭知县。
康熙十四年(1775),于振甲生父于国安去世,于振甲回乡丁忧三年,丁忧期满,复任乐亭县令。
于振甲“治理乐亭前后十余年,清白如一日。凡井间苦乐,利弊沿革,士民贤、不肖,皆周知无遗。或兴、或除、或宽、或猛,无不深惬与情。又不畏豪强,不迎合上官喜怒。”深得乐亭百姓爱戴。
康熙十八年(1779),在直隶巡抚金世德的举荐下,于振甲升任通州知州,离开乐亭时,士绅百姓纷纷前来送行,“去之日,绅士饯于署,旗民送于野,老幼拥马首,涕泗长流不绝。”于振甲流着泪劝大家回去,百姓仍然恋恋不舍,有的人甚至将其一路送到通州才返回乐亭。
于振甲任通州知州三年,亲到一线抗震救灾,捐出俸禄修复文庙(学宫),兴建义学,使贫寒子弟能有免费学习的机会,而且经常身先士卒,与民众一同抬土运石,加固运河堤坝,修筑道路桥梁,深得通州百姓爱戴。
于振甲爱民如子,不惧豪强,甚至不怕得罪康熙皇帝。史载,康熙有一次乘龙舟经过通州的一座桥,由于桥面较低龙舟无法通过,康熙命令拆桥过船。侍卫传旨时,于振甲坚决不同意,并对侍卫说毁桥容易建桥难,应该奏明皇上,体察民生艰难,可以将龙舟抬过桥去。侍卫无奈,只好将事情报告给康熙,康熙最后采纳了于振甲的意见,抬船过桥。
于振甲任职通州知州的第二年,一向赏识他的直隶巡抚金世德病逝,谥号清惠。接任直隶巡抚的正是与他同名同姓的大于成龙。
大于成龙在直隶巡抚任上,曾为通州知州衙门题写了一副楹联:
“重门洞开,要事事勿负寸心,方称良吏;
高山仰止,莫妗妗不持一石,便算清名。”
小于成龙于振甲在任通州知州时,也曾写下了一副楹联:
“穷秀才做官,何必十分受用;
活菩萨出世,总凭一点良心。”
两人的这两幅楹联都表露了自己为官必须清正廉洁的心迹。两个于成龙同姓同名,同朝为官,又都爱民如子,互相惺惺相惜,当时刑部尚书魏象枢写诗赞叹:“冰清玉洁两于公,名姓相同志亦同”。有民谣云:“前于后于,百姓安居”,传为一时佳话。
康熙二十一年(1682),大于成龙升任两江总督,在他的举荐下,小于成龙于振甲升任江宁知府。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四月,大于成龙病逝于两江总督任上,年68岁,当时他的身边没有子女亲人,小于成龙于振甲亲自主持料理了老上级的丧事。
得遇康熙 首次治河康熙二十三年十月,康熙皇帝首次南巡到达江宁,召见了于振甲,康熙说:“朕在京师闻尔居官廉洁,今临幸此地,确加咨访,与所闻无异。特赐尔亲书手卷,以嘉尔清操。”并勉励他向已故大于成龙学习。十一月,康熙回銮途中经过宿迁,破格提拔于振甲为安徽按察使。
回到京师后,康熙又下令召于振甲养父于得水入朝,赏赐貂裘二袭,嘉奖其教子有方,还下旨八旗都统、侍郎凡有儿子的,都要学习于得水是如何教子的。
十二月,于振甲升任安徽按察使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奉旨督理下河,因此他到达合肥官属后的第六天,就启行前往下河道勘察。
当时有同僚对他说:“汝太愚,到任年节,属吏有两次馈送,胡不收为下河资斧,何六日即行耶?”于成龙笑答:“吾若不愚,皇上肯将两年知府授为臬司乎?”闻者叹服。
从时间线来看,靳辅自康熙十六年任河道总督,开始治河,彼时的于振甲刚丁忧期满,复任乐亭县令,康熙十八年任通州知州,再到康熙二十一年任江宁知府,这期间和靳辅几乎是没什么交集的,不太可能与靳辅等人发生冲突。
至于电视剧《天下长河》中所说于振甲担任桃源县令时,因为不同意炸堤抗洪,导致三省百姓被淹,在历史上是不存在的。
于振甲真正与治河总督靳辅产生冲突是康熙二十三年他开始担任安徽巡察使之后。
于振甲在考察了屡遭涝灾的黄河下河地区高邮、宝应等七州县后,提出疏浚入海口以泄积水的治河主张,而河道总督靳辅和其助手陈潢则认为疏浚海口会导致海水倒灌,因此主张在高家堰修筑重堤,束水攻沙,双方一时僵持不下。
经过朝堂反复讨论,于振甲挖渠引泄积水的方案最终被否决,但正如《天下长河》中演的一样,此时的康熙已经对河道总督靳辅开始不信任,此后更是屡屡驳斥其治河主张,靳辅越来越被动,而于振甲却越来越受康熙宠信。
康熙二十五年(1686)二月,于振甲擢升直隶巡抚。当时,直隶一带盗贼猖獗,甚至都抢劫到了皇城之下。
于振甲到任后,雷厉风行,废除累民弊政,弹劾失职人员,惩办贪官污吏,先后将积年巨盗、市井恶棍、潜匿土匪、土豪恶霸抓获归案,直隶肃然,盗匪扫平,百姓沉冤得雪,民众悦然欣慰,称他为“于青天”。康熙二十六年(1687)四月,50岁的于成龙加太子少保衔。
康熙对于振甲更加宠信,他曾对于振甲说:“朕深信者,总督于清端(即大于成龙)、巡抚汤斌(清朝有名清官)及尔三人耳。”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正月,御史郭琇弹劾靳辅、陈潢党附明珠,夺取民田,妄称屯垦等一系列大罪,于振甲也站在了郭琇等人一边,加入弹劾之列,最终靳辅被革职回家,陈潢冤死狱中。
靳辅死后,接任治河总督的是原闽浙总督王新命,于振甲继续担任直隶巡抚。
康熙二十九年(1690)六月,康熙皇帝第一次亲征噶尔丹时,于振甲奉命负责京师周边驿递事务,因办事得力,十一月,升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兼镶红旗汉军都统。次年,康熙又怜其清贫,特赐宅居194间,使其一家人得享同居之乐,恩遇崇隆。
康熙三十一年(1692),河道总督王新命被告发贪污库银六万余两,被革职,60岁的靳辅复任治河总督,当年十一月病逝任所。
靳辅死后,于振甲接任河道总督,经过亲身实践,才深刻理解和明白靳辅、陈潢治河策略的正确性,只是斯人已逝,追悔莫及,深深愧悔之余,他所能做的就是按照二人的方法勤勤恳恳的治河。
康熙曾问于振甲:“你曾经诋毁靳辅说不应该修建减水坝,现在怎么样?”于振甲老老实实回答说:“臣彼时妄言,今亦按辅(靳辅)之法治河”。
康熙三十四年(1695),于振甲的养父于得水在北京去世,于振甲回乡丁忧。
康熙三十五年,康熙第二次亲征噶尔丹,特命正在丁忧的于振甲督运中路大军粮饷,“凡内外一应文武大小官员俱听其调遣”,“六部不得掣肘”。于成龙深感自己责任重大,激动地对部属说:“人臣竭智摅忠,正在今日!”
康熙三十六年(1697),康熙第三次亲征噶尔丹,于振甲再次受命督运军需粮草,有利做好了后方保障。这一次众叛亲离,走投无路的噶尔丹被迫服毒自杀,准噶尔部彻底平定。
大军凯旋回京后,康熙赞赏地对于振甲说:“卿辈辛苦,得成大功!”,兴奋之余,康熙还特命侍卫吴达禅引于振甲去见被俘的噶尔丹大将吉喇,告诉他说:“此公即运米灭尔国之都察院左都御史于成龙也!”吉喇俯首欠身,手足无措,一脸恐惧。
于振甲蒙恩加军功四级,授拜他喇布勒哈番(骑都尉)一职,可世袭。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二月,浑河水发,于振甲奉命全面治理浑河,他在河道上朝夕奔驰,选材量地,刻期分挑开渠,改浑河河道,使河水自固安县北直达湖淀,至天津入海。五月时大功告成。
七月,于振甲奏请将开挖的新河命名为永定河,康熙坐船顺渠而下,龙颜大悦,斟酌之后,将浑河、无定河乃至整个浑河干流赐名为永定河,题额建碑,并首次敕封永定河神。
“永定河”这个美名一直沿用至今,已经有三百多年的历史,而于振甲也成了永定河水利史上有名的治河功臣。
康熙三十七年十一月,河道总督董安国被罢免,康熙再次任命于振甲接任河道总督。年逾六十的于振甲临危受命,日夜奔走在河道上,勘察灾情,终因日夜操劳,河务浩繁,积劳成疾。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二月,病逝河道总督任上,年63岁。
康熙闻讯深为痛悼,两次遣人谕祭,下诏优恤,赐谥号曰:“襄勤”。清朝大才子,当时的刑部尚书王士祯撰为其撰写了墓志铭。
值得一提的是,八年前靳辅去世时,谥号“文襄”,墓志铭也是由王士祯撰写的。
雍正八年(1730),于振甲入祀贤良祠。
于振甲无论是乐亭县令,还是直隶巡抚,入仕以来,始终刚直不阿、嫉恶如仇,不畏豪强,尤其是在审理案件时,注重逻辑推理,判断入神,宽严有度,即使一些顽固强硬的罪犯最后也得到感化,百姓称之为“于青天”。
不少民间说书艺人将他的断案故事编成段子,四处传播,称颂他为包公式的人物。甚至还留下很多以他为原型的小说作品。
较早的是《于公案奇闻》,成书于嘉庆初年,共八卷二百九十二回,三十多个公案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于振甲任直隶巡抚时微服私访,审案断狱,惩恶除霸等故事,其创作来源是于振甲所留下来的《抚直奏稿》,高达上千页,记录了他任职直隶时各地各类贪腐、刑事案件的侦办过程。
后又衍生出有名的侠义公案类小说《于公案》,分为六回版和十回版两个版本,是天津人储仁逊( 18 7 4~1 9 2 8 ) 根据弹词或天津平话改编而成的。六回版的《于公案》描写的是于成龙在任乐亭县令、通州知州时审判断案的故事,十回版的《于公案》描述的是于成龙任直隶巡抚时审判断案的故事。
可以说电视剧《天下长河》,除了于振甲审案的故事有真实来源外,关于于振甲的情节大多都是杜撰,也许历史上的于振甲确实有些迂腐刚直,但是说他给靳辅陈潢治河带来多大的麻烦和灾难确实有些冤枉他了。
比起朝中那些中饱私囊、碌碌无为却成天勾心斗角、互相倾轧的大臣们,清廉正直、一生为民的于振甲要好太多。
更新于: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