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某公司销售 莲花清温茶 ,罚 提醒 普通代用茶,非药品
2024-09-20 07:39职场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李晓波 通讯员 孙怀真 文图
2022年12月22日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对洛阳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擅自使用与药品“连花清瘟胶囊(颗粒)”近似的商品名称、装潢方式、颜色风格、字体排版的包装盒生产“莲花清温茶”。目前,案件调查终结,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莲花清温茶”,并处罚没54905元的行政处罚。
办案人员介绍,涉案“莲花清温茶”是普通的代用茶,并非药品。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药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注意正规购药。购买药品请到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或合法的医疗机构。二、认准批准文号。购买药品应当认准“国药准字”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应当认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不要将食品、保健品、消毒产品等当作药品,不要轻信夸大宣传的广告,世上没有包治百病的药。三、认真查看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有关信息。使用药品前要认真查看药品包装标签有关信息,包括药品通用名、标签、生产日期、批号和有效期等信息是否齐全,必要时,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http://www.nmpa.gov.cn,在“查询-药品”栏目进行查询比对。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及时反映,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更新于:2个月前